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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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院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第二条 办学性质: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是重庆工商大学于1999年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普通本科层次的全日制二级学院。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3]541号)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591
校 址: 重庆合川市交通街593号
第三条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详见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专刊或我校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四条 录取原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
第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六条 学校各专业招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授课。英语专业要求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
第七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金融学等3个专业收费为9000元/年;英语、会计、广播电视新闻学、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5 个专业收费为8500元/年。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收费为8000元/年。
第九条 今年我院在吉林省招生本科计划为20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理科,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只招收文科,其它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条 在我院学习的学生学完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条件和重庆工商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规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